现就我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发布询价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背景:
当前,我院面临着原档案管理系统老旧,实体档案特别是文书档案未进行数字化,无法满足现代档案信息建设的需求。为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信息利用效能,适应我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机要保密和档案局关于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院档案工作的实际,启动数字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三、 建设目标:
基本建成一个完整、专业、易扩展的综合档案数字化加工生产和档案信息管理及发布平台。
1、综合档案信息管理平台要求界面优化、美观大方,功能稳定、快捷高效,兼容性、可持续开发能力强;可通过省、市档案管理主管部门对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档案信息化的考评要求。
2、实现OA系统及相关系统的原生电子文件的在线收集与归档管理,纸质档案的数字化生产,按规定向上级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数据。
3、实现档案收集、整编、在线归档、元素据采集、查询、利用、借阅、销毁以及档案多库房、智能架柜等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数据库结构及数据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4、实现在档案阅览室或在线查阅本单位档案目录,采用通过授权访问方式管理单位档案数据库。
5、实现按访问权限查阅档案全文数据,档案资源充分整合和共享利用。
6、实现原有综合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迁移,并承担数据迁移工作,保证迁移、转储过程中数据的真实、完整及安全。
四、总体技术要求:
/files/upload/20200903/637347516582378750.docx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确定供应商方式
1. 报价人须为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注册地须在武汉。
2. 报价人须具有销售或开发本项目标的物的资格,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或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代理商(须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或厂商授权委托证明原件)。
3.报价人须具有近三年以来从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成功案例和相关经验。
4. 报价人须具备顺利履行合同及完成售后服务的能力。
5、根据各单位根据项目制作内容及要求进行合理报价,投标报价最低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参考投标文件中其他相关材料确定。
6、确定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于2020年9月9日15:30至17:30来我院提交相关文件。
报价函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文件包括如下:
A. 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B.公司业务范围及介绍
C.详细报价清单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8:00。
2、送达地点:武汉市规划研究院610。
八、联系人:
联系人:周文亮 027-82745349
地址:武汉市京汉大道1250号
武汉市规划研究院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