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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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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04年开始编制,2006年底编制完成,2010年3月8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随着规划期限逐步临近,以及近年来国家、地方层面一系列新战略的提出,亟待基于新的规划工作背景和城市发展环境,对总规的实施状况进行系统审视,为武汉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
一、评估背景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04年开始编制,2006年底编制完成,2010年3月8日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随着规划期限逐步临近,以及近年来国家、地方层面一系列新战略的提出,亟待基于新的规划工作背景和城市发展环境,对总规的实施状况进行系统审视,为武汉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

二、评估目标
本次总规实施评估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总规实施状况和效果进行评价;二是剖析核心问题,解析内在成因,对城建工作把脉问诊;三是研判城市发展趋势,为新一轮总规编制提供技术储备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评估对照住建部对总规实施评估的要求,突出新时期规划建设工作导向,审视深度逐层推进,整体把握规划实施和城市运行的内在逻辑和关键趋势。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市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框架

(一)总规实施状况和实现度评估

对标现行总规内容,从城市定位、产业职能、规模分布、空间结构、用地布局、综合交通、市政配套、生态环境、历史文化等九个方面,对阶段性规划目标和实施结果的一致性,以及强制性内容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回溯规划编制和实施环境变化,评估认为,这一轮总规有效支撑了武汉最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在城市定位、空间格局、民生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也存在政策机制脱节,要素实施不同步,以及转型期出现的中心疏解、交通拥堵、城乡失衡等矛盾。

2-市域与其他城市通讯联系强度从远到近呈现“强-弱-强”示意图

(二)总规实施的综合影响评估

主要体现当前规划工作的取向,从居民满意度和城市空间结构效能角度,对城市建设实际成效和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此为基础,提炼、归纳了城市发展中三方面关键问题:一是战略定位与发展转型,评估认为,产业及腹地经济支撑不足制约了武汉城市地位,整合区位、交通、科教三大核心资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产业价值区段,发挥城镇群整体优势,是提升武汉中心城市地位的关键。二是市场规律与时空配置,评估认为,要素配置在适应市场规律和城市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不足,重点分析了人口疏解目标实现不理想的原因,并提出加强对城市发展阶段的研究,加强目标导向的过程管控,以及注重精细化和差异化政策引导等建议。三是结构控制与要素协同,评估认为,交通与空间的关系是影响结构效能的关键因素,重点剖析了公交路权、轨道交通对城市结构的支撑、交通与用地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和成因。

4-市域不同圈层现状建设用地人口密度分布示意图

5-交通与空间关系评估分析图

(三)总规实施的政策机制评估

通过梳理总规实施的推进政策(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和投资等)、后续规划(专项规划和总规后续编制工作等)、保障机制(规划法规和管理体系,以及规划决策、规划监督、公众参与机制等)等环节的实施情况,评估认为,加强规划实施政策机制的重点在于从“一张图系统”向多规合一机制完善、从建设规划向公共政策体系转变、从空间管理向提升空间治理能力转型。此外,规划编制方面,需要加强中心外围、编制层次、部门规划之间,及规划事权之间的协同。

(四)总规的未来适应性评估

基于评估,对新一轮总规编制工作提出了“四个核心转变、五大规划导向和两项机制改革”的框架性建议:“四个核心转变”,即价值取向转变、发展模式转变、管理方式转变、规划内涵转变;“五大规划导向”,即加强区域联动战略、加强城乡统筹、突出生态建设和城市特色、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协调、强化公共服务和生活;“两项机制改革”,即加强多规合一、强化编管合一。同时,对后续总规编制内容提出了参考策略和建议,包括提升枢纽地位、带动区域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强化生活圈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内容。


四、特色亮点

一是注重规划实施评价与城市发展质量评价结合,体现新时期总规评估工作的双重作用。

二是注重对规划实施中重大问题诊断和底线内容的评估,体现新时期加强规划工作的导向。同时,突出对武汉现阶段性民生问题和布局优化重点的认识和分析。